一卡通发卡充值
2009年10月23日
一、普通卡的申办和充值:
(一)在一卡通公司授权的发卡/充值点申办和充值。
(二)申办时须交纳每张卡20元的押金,即时办理。
(三)申办时须同时充值,首次充值金额不低于20元,再次充值额需为10元或10元的整倍数。卡内余额不超过1000元。
(四)如有透支情况,持卡人充值时应先偿还透支款。
二、学生卡的申办
已领取市教委统一发放的“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的中小学生,持“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直接到任意发卡/充值点,办理充值。充值后的“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可作为学生卡使用。
未领取“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的小学生,持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到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交纳20元卡押金和充值款,办理领卡和充值。
未领取“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的中学生和其他学校学生,持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通知书,以及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到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领取学生证件卡,填写学校名称、本人姓名、性别,经所在学校审核确认并填写有效期后加盖学校章(中学使用学校公章,其他学校使用学校学生处章或学校学生卡专用章),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件卡在公交集团指定的发卡/充值点交纳20元卡押金和充值款,购买学生卡并办理充值。购买学生卡时,需出示本人学生证(新入学学生出示入学通知书)。
学生证件卡有效期按照学生就读学段学制计算,从入学年度至毕业年度填写,格式为“20××年9月-20××年9月”。
三、定期计次卡的申办:
(一)在一卡通公司授权的发卡/充值点申办。
(二)申办时须交纳每张卡20元的押金,即时办理。
(三)申办时须同时交纳相应计次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