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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服务证和生育服务单有什么区别

2016-12-14 00:28
  随着二胎政策放开,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迎来新的小生命,不管是一孩家庭还是二孩家庭,孩子永远是一个家庭的核心话题。关于生育的这些政策问答,您是否了解呢?
  生育服务证和生育服务单有何区别?
  咨询:
  我想问下生育服务证和生育服务单有什么区别?我2015年结婚后办理了生育服务证,现听说有生育服务单,是否二者都要办理?
  解答:
  1.生育服务证是2016年1月1日之前规定已婚夫妇生育子女办理的唯一合法的凭证,长期有效;从2016年1月1日起本市取消《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实行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行政确认制度。
  2.生育服务单是为了报销生育保险而生成的生育凭证,与生育服务证不是一回事。
  生育登记服务单可否用于报销?
  咨询:
  1.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准备要孩子。《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等同于以前的准生证吗?是否需要回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是否还需办理《外来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
  2.《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有效期有多久?是否关系到生育险报销吗?对宝宝上户口是否有影响?
  解答:
  1.本市取消《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实行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行政确认制度。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可以在本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依法享受本市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2.只要婚姻关系没有发生变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长期有效,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使用;落户时是否需要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非京籍孕妇在京生产需办理何类手续?
  咨询:
  夫妻双方均为非京籍在京工作人员,五险一金,个税、社保等在京缴纳。从怀孕到孩子出生都需在北京办理哪些证件及相应证件办理流程?并且怀孕期间的检查费用如何报销?报销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解答:
  1.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2.到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母子健康档案。以上情况可以具体咨询12320热线。
  3.报销事宜可咨询人力社保部门。
  生育是否需要准生证?
  咨询:
  京籍妇女在北京生育第一胎孩子,是否还需要准生证?
  解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本市取消《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实行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行政确认制度。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的夫妻,其生育政策可以适用本市的规定。
  生育登记服务单如何补办?
  咨询:
  我是非京籍流动人口,2016年10月在社区办理过一次生育登记服务单,但是孩子后来夭折,生育登记服务单丢失。请问我16年办理的还在有效期么?如果16年办理的还可以继续用,应该如何补办?
  解答:
  依据市卫生计生委和人力社保部门关于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规定:“出生的子女夭折的,也应当办理生育登记,凭《服务单》领取生育津贴,计划生育部门采集子女信息并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子女已死亡;当事人再生育的,应重新办理生育登记,死亡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不在《服务单》上显示。当事人流产、引产的,不能补办生育登记”。可到所在社区计生部门重新办理生育登记,具体情况也可咨询街道的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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