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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机构补贴细则出炉 从单一补贴改为差异化补贴

2018-11-22 22:12
  2018年11月22日上午,北京市民政局正式发布《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本市养老机构补贴政策从单一补贴改为差异化补贴,失能老人和重度残疾人运营补贴每月增加100元到200元不等,养老机构星级越高补贴越多。《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关键词:补贴对象  
  营利性和非营利机构均可享受补贴
  《办法》规定,补贴对象是指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具有法人资质的养老机构。
  考虑到老残一体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机构同等待遇问题,《办法》规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同养老机构享受运营补贴政策”,经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也参照本办法享受同等运营补贴政策。
  关键词:补贴标准  
  单一补贴改为按4个维度差异化补贴
  此前,本市对养老机构的资助仅是根据机构收住服务对象身体情况进行区分,即收住自理老年人的,每收住1人每月给予300元运营资助;收住失能老年人的,每收住1人每月给予500元运营资助。《办法》提出要根据养老机构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4个维度,对养老机构实行差异化补贴。
  一、服务对象身体状况维度  
  将收住生活自理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三至四级视力、肢体、听力、言语残疾人和四级智力残疾人的运营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300元下降到每月100元
  将收住失能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至二级视力、肢体、听力、言语残疾人和二至三级智力残疾人的运营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月500元提高到每月600元;
  同时重点加大了收住失智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智力残疾人和二级智力残疾人中的多重残疾人的运营补贴力度,将其运营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月500元调整到每月700元。
  注: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考虑到养老机构不能接收精神残疾人,《办法》专门在附则中规定“残疾人服务机构收住精神残疾人的,对应收住同等级智力残疾人的运营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二、北京养老机构补贴细则出炉 从单一补贴改为差异化补贴[墙根网]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维度
  《办法》取消了原养老机构星级评定2万元至3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政策。
  对于服务质量被评定为二星级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50元予以补贴;
  三星级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00元予以补贴;
  四星级、五星级的机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50元予以补贴。
  三、信用状况维度
  对于一年内没有基本失信信息记录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50元予以补贴;
  对于连续三年没有基本失信信息记录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00元予以补贴;
  对于连续五年没有基本失信信息记录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150元予以补贴。
  四、医疗服务能力维度
  《办法》重点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引入医疗分支机构给予运营支持,规定对于设置医务室、护理站等内设医疗机构或引入医疗分支机构的,按照每床每月增加50元予以补贴。
  因此,根据最新政策,四个维度叠加之后,一家养老机构每床位每月最高可获得1050元补贴。
  关键词:补贴程序
  每年9月次年3月完成资金拨付
  《办法》规定,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实行后补制,执行每半年核算和资金拨付。每年7月15日、次年1月15日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依据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归集的数据,核定过去半年每家机构运营补贴额度,并于每年9月、次年3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
  关键词:京津冀蒙
  北京老人在内蒙赤峰乌兰察布同享补贴
  为推进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办法》规定,天津市、河北省行政区全域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养老机构收住北京市户籍老年人的,参照本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老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负担,再由养老机构所属的地市(区)级民政局按当地财政管理规定及程序拨付至老年人实际入住的养老机构。北京养老机构补贴细则出炉 从单一补贴改为差异化补贴[墙根网]
  如今,社区养老越来越受城市老人的关注。今年5月,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那么,什么是社区养老驿站?社区养老驿站都提供哪些服务?提供这些服务能获得哪些补贴?跟着小午一起了解~
  根据《办法》,社区养老驿站提供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日间照料等托养服务以及连锁运营时,将获得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可向所在区的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享受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申请。
  《办法》规定,运营扶持措施主要包括:
  托养流量补贴运维支持、服务流量补贴、连锁运营补贴
  一、服务流量补贴
  针对驿站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健康指导、康复护理、代办等收费服务,服务流量补贴按照不低于服务总收入50%的比例予以资助,即驿站每收取老年人100元费用,政府给予50元的补贴。
  对于农村幸福晚年驿站以及经政府同意、运营方利用自有设施或租赁设施用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运营的,按照实际服务流量补贴的1.5倍予以资助,也就是说驿站每收费100元,政府将给予75元补贴。
  二、托养流量补贴  
  托养流量补贴指的是:根据养老驿站开展照料服务给予的资助补贴。
  日间托养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补贴;
  短期全托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补贴;
  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全托照料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补贴。
  托养流量补贴有一定的限制性规定。
  每家驿站享受托养流量补贴的短期全托(城市驿站)、全托照料(农村驿站)床位数量不得超过9张。另外,一般至少每天固定到驿站接受综合日间照料服务6个小时以上,才能够认定为日间托养。
  三、连锁运营补贴  
  《办法》提出,品牌供应商承接若干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运营,并实施同一服务标准、品牌连锁运营,将获得奖励补贴;
  每连锁运营1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运维支持  
  《办法》明确,经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为养老服务机构的,实行水电气热收费与居民用户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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