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1月5日起部分国内航线免收燃油附加费
2019-01-02 21:47
今日,深航发布《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告》。通告称,自2019年01月05日零时起(出票日期) 800公里(含)以下及800公里以上航段均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深航通告表示,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及800公里以上航段均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2019年1月5日零时之前已完成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不再退还原燃油附加费标准与新燃油附加费标准之间的差额。出票日期在2019年1月5日零时之前的客票于2019年1月5日(含)之后改期或签转外航乘机,不再退还原燃油附加费标准与新燃油附加费标准之间的差额。
出票日期在2019年1月5日零时之前的客票,旅客退票时,燃油附加费按实际收取金额退还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