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队友丧命,“铁镐”又拉“敢死队”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5月23日电(记者施晴妍 李志勇 曹志恒)一次由“驴友”在网络上发起的新疆徒步穿越活动,意外地夺走了北京网友“彦小新”的生命。今年5月12日,无法接受女儿溺亡事实的父母,将该活动的网上组织者“铁镐”告上法庭,却以败诉告终。
近期,在网络上饱受争议、被骂为组织“敢死队”的领队“铁镐”,再次在网上发帖欲召集网友重走“彦小新”遇难的新疆夏特古道,又一次将自己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网络组团探险”变身“敢死队”
2010年1月,北京铁镐户外网站论坛负责人“铁镐”发起了到新疆夏特古道的徒步旅行活动。包括“铁镐”在内,北京10名网友参加了这次活动。途中,两名女性网友“彦小新”和“青城”不幸遇难。
夏特古道是丝绸之路上最为险峻的一条著名古隘道,地质条件十分复杂。而陡峭的冰川、随时可能出现的野生动物以及汹涌而冰冷的木扎尔特河水使得征服夏特古道成为众多喜好户外探险者的夙愿。曾有不少徒步爱好者在此遇险,2001年,新疆乌鲁木齐市登山协会主席董务新就葬身于夏特古道湍急的河流中。
这是网友derek_cat在事发后于北京一家知名户外网站论坛上的留言:“没去过夏特的领队,居然带着9名队员,在没有请任何一位新疆领队或向导的情况下,私自进入夏特古道,开始他们的探险之旅。我不想说得这么刻薄,但这的确就是一支敢死队,真正的敢死队!”
争议“敢死队”领队又欲组团探险
遇难者“彦小新”的父母在女儿去世一年后正式在北京将“铁镐”告上法庭,他们认为女儿的死亡是因为“铁镐”组织失职所致。由于他没有尽到充分告知的义务,隐瞒了活动的风险程度,才导致女儿死亡。为此,他们向“铁镐”提出包括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62万元赔偿。
“中国网事”记者了解到,在5月12日的庭审中,法院认为:自助式户外运动是一种不同于常规旅游的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彦小新”明知存在危险,仍愿意参加,就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故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代理人――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冰清表示,目前法律对于这种网络召集探险行为的责任认定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有总体原则,即过错承担原则。召集者在损害发生时没有做出及时的救治,之后也没有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家属报告,这应属于过错行为。“彦小新”的母亲钟贵琼表示,她和老伴对于判决结果都不认同,也在考虑继续上诉。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处在争议之中的被网民骂为“敢死队”领队的“铁镐”近期却再次在网上征集驴友,欲于六月重走夏特古道。此举立刻遭到网友质疑。
来自新疆的网友“沉尘无相”在新浪微博上写道:“2011年,铁镐又开始发队组织乌孙道―夏特道的穿越,而且声称此活动他只走过一半,要求队员自己做功课。这是一个领队该有的态度吗?!新疆户外不欢迎铁镐!”
草率报名,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记者调查了解到,由于网络组织的活动本身有其不确定性,加之探险旅游又存在相当大的危险隐患,很多刚刚开始玩“户外论坛”的“新驴”们在感叹帖子中美景的同时,忽略了徒步活动存在的危险性,从而草率报名,这是对自己极大的不负责任。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说,这种活动不同于旅行社等正式机构组织的活动。这种野外探险都存在一定风险,参加者在参加活动之前就要有这种风险意识。如果召集人存在过错,例如在召集过程中有虚假描述、虚假承诺,或以盈利为目的等,这样就需要承担责任,否则目前法律没有召集人要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一般都是风险自担。
记者了解到,从2008年开始,新疆相关部门就开始草拟《新疆户外运动管理条例》,目前还在调研中,不少网民希望其能尽早出台成为全国首个户外运动管理法规,对户外运动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