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日游”成“一日愁” 旅游委或出指导价
协议必须签 游客把责担
游客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是双方权益的保障,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不是旅游合同,而是旅游凭证单或者旅游协议,有些甚至是游客上车之后,由导游现场与游客签订旅游协议。
5月14日,金水桥旅行社在记者交钱报名的同时与记者签订“合同”,但此“合同”仅为“旅游凭证单”。在“游客须知”中共列五项条款,其中四项通篇只有游客的责任,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退团,将从预付款中扣除全额的30%作为违约金”,未注明如果是旅行社原因未能成行的,旅行社应付给游客违约金的比例。而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另一家“一日游”联盟旅行社。
登车签协议 行程已改变
5月30日早7时15分,记者在北京金祥假日旅行社现场报名参加长城、十三陵的一日游。记者交完钱款后,询问工作人员何时签订旅游合同,负责接待记者的工作人员说:“你上车和导游签吧,他那里有合同。我也不知道导游是怎么安排线路的。”记者追问线路应由旅行社制定,为何得看导游的安排时,工作人员表示:“我是负责财务方面的工作,业务员还没到,我也不太清楚。”
记者随团到达水关长城后,记者向导游孙先生索取旅游合同。这份旅游合同同样是旅游协议,但所列项目还算清晰,包括随团导游的姓名、司机姓名、车号、上下午的旅游项目、自费景点等。由于是上车之后才签订协议,实际旅游行程与旅行社承诺的行程已大相径庭。旅行社承诺记者的游览景点为八达岭长城或居庸关长城、十三陵景区中游览昭陵。但是孙先生与记者签订的协议中却显示,“上午游览长城,外观游览十三陵”。在实际游览中,孙先生带领游客参观的是水关长城,十三陵景区的游览既不是昭陵,也不是定陵,而是彻底变为车观十三陵。
上车才签合同的情况,同样出现在北京康祥旅行社。由于记者仅询问导游是否可签合同,并未深究,因此导游王先生到行程最后也未主动与记者签订旅游协议或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