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2018-09-05 18:34
2019北京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开始啦!
一、参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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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缴费次年医保费,享受待遇时间自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零散参保: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缴纳当年的医保费,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中途参保:错过集中(规定)参保期的人员可随时参保,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在3个月等待期满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1、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180元
2、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80元
3、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300元
注:凡符合个人免缴费条件且继续参保的13类人员(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除外),市社保中心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由各部门统一将免缴人员名单提供给各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无须提交相关证件办理免缴资格验审手续。
全额补贴的13类困难人群包括:
1、享受北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2、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
3、特困供养人员;
4、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5、由民政部门管理具有北京户籍的见义勇为人员(含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见义勇为死亡人员遗属);
6、享受北京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7、参照北京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
8、参照北京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9、北京社会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孤儿弃婴;
10、残疾人员;
11、北京市(区)属单位的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
1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13、低收入农户。
四、缴费方式
1、银行代扣缴费
应在2018年9月20日前或2018年10月20日前以及11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备注: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0元钱)。
市社保中心统一生成当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月报,并委托个人选择的银行进行扣款。
北京区域医保代扣的银行有:
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农商银行
2、网上自助缴费:
每月5日至20日之间,参保人员可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使用在社保经办机构预留的手机号码注册并进行自助缴费。
未自助缴费的,每月24日进行统一扣款。
过了缴费期,如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缴纳不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参保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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