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划定及售卖时间
2020-01-04 00:10
还有20天左右的时间就过年啦!昌平区将禁放烟花爆竹区域、时间全部划定,这个春节小伙伴们不能任性放鞭炮了!
禁放区域
一、昌平城区:西至G7 高速,北至京通线铁路以北200 米, 南至京密引水渠南岸,东至内环西路,均包括整体路面。
二、昌平南部地区:自昌平辖区六环路以内,至与海淀、朝 阳、顺义交界处。
十六类禁放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
3、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输、变电设施;
5、医疗机构、中心学校、幼儿园、敬老院;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重要军事设施;
8、市和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9、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
10、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11、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12、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
13、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
14、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5、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机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16、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
配送时间:
1 月9 日(腊月十五)开始
临时销售点销售时间:
1 月19 日(腊月二十五)至1 月29 日(正月初五)